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新建附属用房锅炉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511108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委托,对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新建附属用房锅炉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建设地点:兰州市东岗西路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院内
2、资金来源:预算拨款。
3、招标范围: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新建附属用房锅炉采购及安装。
包括:燃气模块铸铁热水锅炉2台,蒸汽锅炉1台。本工程为一次性交钥匙工程,并负责办理蒸汽锅炉使用手续,燃气公司所需相关燃气手续及协调燃气公司安装、验收等事项。
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4、建设工期: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报名申请参加投标。
7、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铸铁热水锅炉生产厂家具有特种设备(锅炉)D级及以上生产许可证,蒸汽锅炉生产厂家具有特种设备(锅炉)B级及以上生产许可证。安装施工企业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同时具有良好信誉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独立法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有合法的授权。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8、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8.1、获取时间: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05室)。报名时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及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 14:30 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353号华瑞大厦4楼会议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联系人:杨丽梅
电话: 1899313901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甘肃分公司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21室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卞世民
联 系 电 话:0931-8960984
传 真:0931-8960984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兰州城关支行
投标保证金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1045 1741 0151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 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