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桂林市临桂区会仙镇人民政府委托,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会仙镇示范镇建设立面改造(1期1标2-5号、8号,2标1-16号、36-58号、新增1号)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名称:会仙镇示范镇建设立面改造(1期1标2-5号、8号,2标1-16号、36-58号、新增1号)
2 、项目编号: GXHLZC-2015-(GL)018
3 、项目地点:临桂区会仙镇
4 、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内完工
5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6 、招标范围:会仙镇示范镇建设立面改造(1期1标2-5号、8号,2标1-16号、36-58号、新增1号),具体情况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 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文件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9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 00分至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委托代理时提供)、临桂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日期之后开具的方为有效)报名。报名材料一经递交,恕不退回。以上材料齐备并合格后方可购买。企业必须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可信。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五里店路高级技师学校宿舍区5栋601室(兰乔圣菲大门正对面)]。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四、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拒收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贰万元整(须足额交纳);
递交方式: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投标人必须于2015年10月 16 日18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指定银行账户。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以其它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以银行到账单为准。
账户名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七星支行
银行账号:6600 1105 1776 3000 10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整。地点: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五里店路高级技师学校宿舍区5栋601室(兰乔圣菲大门正对面)]。
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身份证、委托书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桂区会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五里店路高级技师学校宿舍区5栋601室(兰乔圣菲大门正对面)
联系人:凌欣 电 话:0773-5896688
七、监督管理机构:临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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