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改委以青发改农经【 2015】 142号、青发改投资【 2015】 467号及青海省农牧厅以青农函【 2015】 3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青海省三江源办公室以青三江源办【 2015】 173号文核准,招标人为班玛县农牧科技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预安排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屋面彩钢板、钢材的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班玛县达卡、吉卡、知钦等乡;
2.2交工(货)期:按合同执行;
2.3招标内容:采购及安装屋面彩钢板 15648.8204平方米、钢材 68.02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和类似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11月 23日至 2015年 11月 27日,每日上 午 08:30时至 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30时至 18: 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 14号文华家园 11号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1楼报名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详见《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 www.qhcxzb.com )门户网站中招标文件发售通知栏;
4.2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日报》及《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www.qhcxzb.com )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班玛县农牧科技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 14号(文华家园 11号楼)
业务联系人:李巍、权梁家
电话 /传真: 0971-6144811
开 户 银行: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40006994580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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