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防城港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委托,现就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CA(FCG)2015049GFC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A分标钢板路基箱35块,B分标填埋库区覆HTEC土工膜27000㎡,编织防渗土工膜1000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 12 月 31 日至2016年 1 月 8 日,上午8时~12时整;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211办公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吴兴红、周剑;联系电话:0771-2815867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如下账户:(注:除购买招标文件外,不接受个人名义缴纳的任何费用,否则后果自负。)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防城港桃花湾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59 5420 5070 146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 1 月 20 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 1 月 20 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出席;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
十、本项目采购预算:A分标54万元整,B分标33万元整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网。
十二、业务咨询
防城港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镇白沙村)
联 系 人:黄光能 ;联系电话:13977058328
采购项目负责人:吴兴红、周剑;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联系电话:0771-2815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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