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武镇和湖潮乡中小学营养餐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 党武镇和湖潮乡中小学营养餐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ZMC-ZG20167002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 招标七部
5、项目联系电话: 0851-86892151-806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双头单尾液化炒炉、50升电煮面桶、调料拼台等
(2)采购数量: 一批
(3)采购预算:1,924,000.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双头单尾液化炒炉:1500*800*1050
磨砂不锈钢板制作;面板1.2mm,侧板1.0mm,炉头100mm,节能炉头;等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接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贵州省内采购方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近一年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两年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带▲号投标货物生产厂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6-1-14 9:00:00)至(2016-1-20 17: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第3幢1单元503号电话:0851-86892118-602)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根据“一般资格要求”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到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2-311: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6-2-311:00:00
12、开标地点: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安新区贵阳市甲秀南路396号、甲秀南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前行300米)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 ( ¥3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6-1-14 9:00)至(2016-2-2 16: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汇票、网上银行需从基本户开出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安支行
帐号:2402015429200025606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 贵安新区 百马大道中段
项目联系人: 唐华
联系电话: 0851-88900700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第3幢503号
项目联系人: 李琳
联系电话: 0851-86892118-602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公司名称: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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