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采询字2016—00057号(二次公告)
一、 项目批准书编号:兴财购准字 2016— 00057号
二、 招标编号: 兴采询字2016—001号
三、 采购单位:兴安盟教育局办公室
四、 采购内容如下:采购预算:60,000.00元
名称 |
配置及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快餐盘 |
六格优质不锈钢制作,厚度0.8毫米 |
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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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碗 |
直径12厘米优质不锈钢制作,厚度0.6毫米,双层隔热。 |
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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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勺 |
长度15厘米左右、优质不锈钢冲压制作 |
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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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样冰柜 |
国内知名品牌,容量不小于40升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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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灶头 |
国内知名 品牌,文武两种火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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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瓶 |
15公斤、国内知名 品牌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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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压阀 |
国内知名 品牌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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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管 |
国内知名 品牌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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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锅 |
直径45厘米、厚度1.5毫米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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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勺 |
全钢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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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饭锅 |
1600瓦、国内知名 品牌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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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蝇灯 |
蚊蝇诱灭器,双灯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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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餐盆 |
45厘米、优质不锈钢制作,厚度1.0毫米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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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现场每个物品需要提供1件样品 五、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要求与付款方式
(1)报价应包含安装调试费、材料费、运费和税金等所有费用。
(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七、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02月24日15点30分。超过报价截止时间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八、开标时间:2016年02月24日15点30分
九、报价形式:
(1)乌兰浩特地区供应商报价要求:将一次性密封报价单送到指定地点。报价单上必须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有效印鉴,否则投标无效。第一次参加我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三者缺一不可,否则投标无效。
(2)外地供应商可以进行一次性密封报价,也可以传真报价。报价单上必须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有效印鉴,否则投标无效。密封或传真报价的同时,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检查机关预防部门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函。
(4)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品牌机,否则投标无效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广军
联系电话:0482-8234537
传 真:0482-8234537
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52号307室
十一、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十二.投标人联系电话: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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