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锅炉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起点位于京藏高速公路临河互通立交西 2.5 公里处,与已建的京藏高速公路相接,经陕坝、青山、敖伦布拉格、乌力吉、苏宏图、雅干、额济纳旗、路井,止于白疙瘩(蒙甘界),接甘肃省拟建的白疙瘩(蒙甘界)至明水(甘新界)高速公路,全长 930.558km。
全线互通式立交6座,敖伦布拉格互通、巴彦洪格日互通、红古尔玉林互通、乌力吉互通、苏宏图互通、敖干德力格尔互通;服务区5处,红古尔玉林服务区、乌力吉服务区、呼和包斯格服务区、哈尔苏海服务区、雅干服务区;停车区4处,查干停车区、尚单停车区、苏宏图停车区、雅干停车区;连接线1处,乌力吉口岸连接线。计划工期两年,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竣工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2.2本次招标范围为:锅炉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本次招标数量为施工图数量,具体使用数量如有调整,以实际用量结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4.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所招标的物资材料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锅炉设备制造商;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4.1.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锅炉)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锅炉)3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提供2012年、2013年、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未连续三年出现亏损状况;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3年、2014年、2015年同类锅炉设备供货业绩,且供货业绩不少于三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及信誉评价的证明材料;
4.1.6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不接受政府、行业及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在规定的限制期内和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经销(代理)商投标。
4.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4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联系人:吴经理 QQ:981697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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