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阀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JZB2016-094
1. 招标条件
长春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阀门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为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长春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阀门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阀门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供货地点:长春市
2.4 交货期: 按甲方要求
2.5 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均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均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3 投标人制造商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此项目唯一授权经销商(提供证明文件),同时具有 特种设备 制造许可证, 特种资质范围必须包括 闸阀 、 球阀 、 蝶阀 。 (报名时需 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均须具有全额资金垫付能力,并须在报名时提交资金垫付承诺书。
3.6 提供制造商(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7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及检验均执行国家标准。 (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8提供投标产品在近三年(2013-2015年)以来的供货业绩,制造厂家(投标人)应在近3年内年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 (报名时需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
3.9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并承担其费用。
3.10投标申请人必须在长春市内设有储备仓库及库存。 (提供仓库具体位置) 。
3.11投标申请人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报名时需提供售后服务地点及电话) 。
3.12投标人均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双方协商付款。
5 . 报名时间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4 月 22 日至 2016 年 04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招标公告第3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 年0 5 月 13 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该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东亚报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联 系 人: 翟洋 联系电话: 0431-86012197
邮政编码:1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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