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鸣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鸣县府城镇富良村定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鸣县府城镇富良村定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GXJXZBNN(5B)2016-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韦城
项目联系电话:0771-392455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鸣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武鸣县农坛路1号
联系方式:王朝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韦城
代理机构地址: 0771-3924557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武鸣县 府城镇富良村定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XJXZBNN(5B)201 6 -0 1 0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鸣县府城镇富良村定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已由 南宁市水利局 以 南水批【 2014】65 号文 批复了初步设计,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5〕1 72 号文 下达了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 武鸣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人为 武鸣县 水利工程 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 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备案,备案文号为南水招标备案 〔201 6 〕 18 号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武鸣县 府城镇富良村定旺屯 。
建设规模:武鸣县府城镇富良村定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工程规模为2260亩,分三个片区,灌溉作物主要为甘蔗、柑橘。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6 月 20 日,完工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16 日,计划工期 150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水塔 工程、 管网 工程、 闸阀井 工程 ( 7座) 、 泵站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临时工程等建设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为:150天(日历天)。
招标内容为:水塔工程、管网工程、闸阀井工程(7座)、泵站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建设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2年~2014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 节水 灌溉工程 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 .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6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2、3、4月或3、4、5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结果。
3.6.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评标价法。
投标 报名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申请人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nnggzy.net/gxnnhy)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使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网上投标指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凭网上支付凭证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图纸。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图纸和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750 元,售后不退。
5.3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招标人定于 201 6 年 5 月 30 日17时0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 其他事项
7.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 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 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3(1)、凡参与本项目网上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入库,入库的单位类型为“投标人(单位)”,入库成功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3)、网上注册、报名、缴费有疑问时,可以随时咨询新点公司的技术人员:0771-2856756何工:18677156094 雷工:13597005838。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宁市水利局网站上发布。
9.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在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公开开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鸣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武鸣县农坛路1号
邮 编:530100
联系人:王朝阳
电 话:1777602694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兴东路59号化工研究院小区2栋702室
邮 编:530001
联 系人:李韦城
电 话:0771-3924557
传 真:0771-3924557
电子信箱:gxjxgs5bzb@163.com
招标人:武鸣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6年5月13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凭网上支付凭证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图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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