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50万吨电解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受 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二次招标 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 标 人: 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年产50万吨电解铝。
建设地点: 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瓦唐镇兴汉村西侧。
完成周期: 90 个日历天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开始工作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招标范围: 周围环境现状监测、环境评价报告编制、评审、聘请专家、审批、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行业类别为冶金机电;
3.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
3.4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
3.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1日至2016年5月25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到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29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通过邮寄方式获取,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表和标书款汇款底单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扫描或传真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箱: qx@xhtc.com.cn )。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西街282号中铝十二冶大厦12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时要求投标人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6 . 开标时间:2016年6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西街282号中铝十二冶大厦12楼会议室。
7 . 发布媒体: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为 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50万吨电解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二次招标 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公司仅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官网 发布了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公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公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付文元
电 话:0351-3105505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裘鑫(手机:13701172971)
电话:010-63905840
传真:010-63905988
电子邮箱:qx@xhtc.com.cn
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29层
9.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及投标保证金递交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1109022956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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