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阀门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阀门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LZX201607-29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0091148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
联系方式:李先生130091148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晨辉1571430404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东南湖大路555号22#2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标段:铜球阀、铜闸阀、高点自动排气阀、截止阀、铸钢闸阀;
二标段:手动调阀、电动调节阀、硬密封蝶阀、软密封蝶阀、止回阀、安全阀、排污阀、静音橡胶喉;
三标段:全焊接球阀、法兰球阀、过滤球阀;
四标段:静态平衡阀;
五标段:进口全焊接球阀。
2.交货期: 按甲方要求
3.交货地点:按 甲方要求
4.质量要求: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产品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11日 09:00至2016年07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5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3A层(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每日 8 : 30 时至 16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 2016 年 7 月 15 日 16 时。在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5层 )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本公告中第5项所列资格证件复印件1份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2招标文件每标段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2016 年 8 月 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3A层(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8.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招标所须的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9.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009114806
招标机构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长春东南湖大路555号22#2单元
邮政编码:130041
联系人:赵晨辉
电话:15714304041
传真:0431-88610059
电子邮件: ccwlzx2001@vip.163.com 网 址: www.ccwl2001.com.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5.1.1供货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投标产品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有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2)具有相应的制造/生产许可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能力及资质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国产产品供货商提供);
(3)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国产产品供货商提供);
(4)制造商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单项工程合同额超过100万人民币至少3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5)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体系,且在有效期内;
(6)近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亏损(提供近三年(2013-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国产产品供货商提供);
5.1.2代理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
(2)须具备供货商对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原件);
(3)代理商投标须同时递交3.1.1供货商资格条件所列资格证明文件。
(4)进口阀门代理商须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所在国出具的公证书(公正该企业在所在国的地址及经营情况)。
5.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3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5投标人可就上述所有标段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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