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京亦庄鹿海园鹿海园锅炉房低氮改造工程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锅炉/民用锅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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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北京亦庄鹿海园供热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大兴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4月24日 18: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4月24日 09:00至2017年04月28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城27号A座1206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5月16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鹿海园一里18号楼二层(鹿海园物业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583.99287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9256812 | ||
采购单位 | 北京亦庄鹿海园供热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泰河园一里一区7号楼附属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678346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中兴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城27号A座12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69256812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北京亦庄鹿海园鹿海园锅炉房低氮改造工程.doc |
项目名称:北京亦庄鹿海园鹿海园锅炉房低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ZXTC-2017-04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92568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亦庄鹿海园供热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泰河园一里一区7号楼附属楼
联系方式:010-678346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兴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925681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城27号A座12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预算金额:1583.992878万元(此预算为招标控制价暂估算,详细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土建工程及锅炉工程。拆除洞口并恢复,拆除大门及窗并恢复,路面恢复,拆除原有锅炉、管道及各种阀门,拆除烟囱,拆除基础,新做基础,新安装锅炉、燃烧器、节能器及管道,新安装阀门及仪表,新安装烟囱,管道及设备保温,新安装控制柜,新做桥架、线缆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5)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6)投标人须提供锅炉产品生产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资质;(7)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含)以上资质;(8)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83.9928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24日 09:00至2017年04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城27号A座120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鹿海园一里18号楼二层(鹿海园物业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本人携带相关资质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明资料至少包含下述内容(每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审查无误,原件归还。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申请“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依法缴纳税款纪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章);
6)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取得锅炉制造厂商唯一授权(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具有相关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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