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0JL201700173 | ||||||
【工程编号:F0JL201700173】 北京大学昌平校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锅炉房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大学昌平校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锅炉房改造工程) 已由 教育部财务司 以 教财司便函【2017】3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中央) ,项目出资比例为 20%:8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荣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 采用 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网络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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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昌平县十三陵乡西山口村西南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锅炉房改造工程,拆除原有4台4t燃煤锅炉及配套设备,安装两台4.2MW燃气热水锅炉,管道DN50-DN250长度250米、泵房等图纸范围内改造工程。 概算投资额 647.58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3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锅炉房改造工程,拆除原有4台4t燃煤锅炉及配套设备,安装两台4.2MW燃气热水锅炉,管道DN50-DN250长度250米、泵房等图纸范围内改造工程。 2.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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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 近 5 年内具有已完成的 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 各投标人最多可就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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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5-18 9:00:00 至 2017-5-24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络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4.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5-22 9:00:00 至 2017-5-26 16:00:00 ,通过网络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招标文件。 4.3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5-22 9:00:00 至 2017-5-26 16:00:00 在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持报名成功回执领取招标图纸。图纸押金 20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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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适用于网络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6-12 9:00:00 。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5.2 逾期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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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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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北京大学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邮 编: 联 系 人: 张西峰 电 话: 62751500 传 真: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荣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丙18号1号楼2层 邮 编: 100190 联 系 人: 韦清芳 电 话: 62029212 传 真: 电子邮件: |
2017 年 05 月 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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