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能锅炉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吉林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吉林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能锅炉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电能锅炉16台
2.3招标编号:WX2017-1582
2.4交货地点:按合同约定
2.5供货期:按合同约定
2.7采购预算:90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3.5近三年(2014-2016)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需出具合同、中标通知书);
3.6投标人应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不亏损的近三年(2014-2016)财务审计报告及具有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总价的三倍;
3.7银行资信证明;
3.8近一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9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0投标企业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1服务团队简历与组织架构,公司简介;
3.12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4.1 购买文件请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于 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5日,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光谷大街1009号中腾建设五楼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家供应商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9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009号中腾建设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预算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东丰镇锦绣大街336号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138437200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009号中腾建设五楼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0431-8066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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