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
行情大厅
资讯
技术
服务
7*24小时服务热线0713-8115616在线客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资讯 » 政策法规正文

章小华建议出台水泥窑处理垃圾政策

发布日期:2011-02-21    浏览次数:51

  浙江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浙江省人大代表红狮集团董事长章小华建议浙江省出台支持、鼓励水泥企业利用回转窑焚烧垃圾和污泥的政策和措施,并谨慎实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如何妥善处理日益增多的生活和工业生产垃圾成了摆在公众面前的一道难题。目前来说,处理垃圾和污泥的常规处理方法是填埋或焚烧。然而采用填埋方式既占用大量土地,也严重污染地下水;采用焚烧方式,虽然节省了用地,并可实现焚烧发电,但焚烧过程中产生了包括二恶英在在内的大量污染物,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容易引起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

  章小华表示,处理垃圾和污泥的最佳方法,是利用垃圾和污泥作为水泥生产的替代可燃物和原料,既节约了资源和能源,同时水泥窑持续1450℃的高温也可以让二恶英等污染物彻底分解,实现了无毒无害处理。“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在这个方面已有30多年历史,并取得成功经验”。

  据他介绍,目前,国内水泥行业已经具备使用垃圾和污泥作为替代燃料和处置废物的基本条件。国内的北京金隅、海螺水泥等多家企业也已经成功实现在水泥回转窑中焚烧垃圾和污泥生产熟料,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浙江省是水泥大省,有新型干法生产线90条,熟料产能8580万吨。“如果能利用水泥回转窑焚烧垃圾和污泥,将极大地缓解垃圾和污泥的处置难题,或可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和污泥问题”。章小华表示。

  为此,章小华建议浙江省出台支持、鼓励水泥企业利用回转窑焚烧垃圾和污泥的政策和措施,并谨慎实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行业推广

网站首页 | 诚聘英才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黄冈窑炉工业协会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广告报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120042 | 鄂ICP备12000774号-4
传真:0713-8115617-8188 | QQ群:91422912 窑炉及相关行业群| 客服邮箱:Chinakiln@126.com
主办单位:黄冈市窑炉工业协会 | 网站运营:窑炉工业协会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鄂公网安备 421102020000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