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披露了将有可能以两种方式收购目标股权与资产,具体如下:
(1)选择方法一
(a)直接收购重庆科华控股股权
本公司已同意收购,而重庆科华控股已同意促使重庆科华控股股东出售全部或不少於80%之重庆科华控股股权。
(b)间接收购綦江科华股权、万州科华股权、石柱科华股权及兰溪资产
浙江科华将於本公司收购重庆科华控股股权之前或於同时向重庆科华控股转让綦江科华股权、万州科华股权、石柱科华股权及其於兰溪资产之拥有权。
於以上交易(其将互为条件)完成时,本公司将直接持有重庆科华控股之全部或不少於80%股权,继而将持有全部或不少於80%之目标股权及资产。
(2)选择方法二
(a)直接收购重庆科华控股股权
本公司已同意收购,而重庆科华控股已同意促使重庆科华控股股东出售全部或不少於80%之重庆科华控股股权。
(b)直接收购綦江科华股权、万州科华股权、石柱科华股权及兰溪资产本公司将直接向浙江科华收购綦江科华股权、万州科华股权、石柱科华股权及兰溪资产。
於以上交易(其将互为条件)完成时,本公司将直接及╱或间接持有全部或不少於80%之目标股权及资产。
进行收购事项之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之一贯策略为继续巩固其於现有市场之市场地位,并透过并购扩展其营运规模及地域覆盖以把握国家推动行业整合所产生之机遇。
本集团现时於重庆全资拥有两条水泥生产线,於二零一一年年底,其年产能将达4,000,000公吨。於收购事项完成後,本集团於重庆之水泥及熟料总年产能将达11,000,000公吨。此营运规模将令本集团成为重庆一家具领导地位之水泥制造商,并可令本集团加强其於此快速扩张之水泥市场之渗透率。
收购事项亦可进一步强化本集团於中国大陆西南地区市场之影响力以及其於中国大陆水泥行业之领导地位。
本集团已於近年透过一连串并购及其自然扩张於贵州及中国南部建立领导市场地位。於收购事项後,本集团之地域覆盖将遍及中国大陆超过十个省份、一个自治区及一个直辖市,并预期将於二零一二年年中前其水泥熟料及矿渣粉之总年产能将扩大至超过60,000,000公吨。
框架协议之条款(包括代价)乃经订约方按公平原则磋商後厘定,而董事相信,经计及上述因素後,框架协议之条款乃属公平合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