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135号),通知的附件列出了2011年度各省级电网区域风电利用小时数统计表。这份统计数据再次引起业界的极大关注,风电消纳问题向地方政府敲响了警钟。
福建风电多于蒙西意味着什么
通知称,随着我国风电装机的快速增长,局部地区的弃风限电问题日趋严重。2011年度,全国风电弃风限电总量超过100亿千瓦时,平均利用小时数大幅减少,个别省(区)的利用小时数已经下降到1600小时左右,严重影响了风电场运行的经济性,风电并网运行和消纳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风电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看数据一目了然。2011年全国风电平均可利用小时数为1920小时。其中,国家电网区域内的风电可利用小时数为1928,具体到二级区域电网来看,华北电网为1982,西北电网为1924,东北电网为1816,华中电网为2085,华东电网为2204;南方电网区域的风电可利用小时数为1801。最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福建的风电可利用小时数为3096小时、江西2340小时、云南2440小时,而“久负盛名”的蒙西电网的风电利用小时数仅为1829。
“从风资源角度看,‘三北’地区要比福建、江西和云南丰富得多,但2011年这些地区的风电可利用小时数明显与其资源条件不匹配。”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认为,弃风限电无疑是目前制约我国风电发展的最大问题,只有解决了风电消纳问题,我国的风电产业才能健康有序发展下去,才能有助于实现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耗15%的目标。“我国风电发展到了必须要下决心解决消纳问题的时侯了。”
1900小时被认为是我国风电场发电盈利与否的“生命线”。数据看来,虽然‘三北’地区的风电装机多,但却发不出电,白白损失的不仅是宝贵的可再生能源,还有企业的“血汗钱”。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王仲颖认为,前几年,我国风电的装机量小,所以内蒙、甘肃等地的风电可利用小时数高。随着装机量骤增,明显暴露出限电的危害和风电消纳的问题。“此前,内蒙古曾经有风电场全年风电可利用小时数达到2700左右的峰值。2010年,蒙西电网的风电可利用小时数为2182,而2011年蒙西的可利用小时数为1829。排除小风年大风年的情况,蒙西数据反映出的风电并网和消纳问题是值得深思。”他说。
除了等待电改,还能做些什么
“蒙西电网瞬间风电比例曾超过30%,国外风电瞬间比例可达到70~80%,理论研究和国际国内的风电利用现状都证明,在现有的技术条件和电网构架下,风电实现20%的比例对电网不会造成太大影响。”秦海岩告诉记者说:“改变目前的电力体制和激励机制才是关键。”
王仲颖给记者对比了这样一组数据,相比去年有些地区风电可利用小时数下降,2011年,我国火电设备平均可利用小时数比上年提高了264小时。在全国用电负荷增长的背景下,宁肯用煤电使企业亏损严重也不用风电,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丹麦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离不开与北欧四国的合作,国家之间尚且能够合作,我们搞风电怎么就这么难?最终还是要归结到体制和机制的问题。”他说。
此前,业界对于风电消纳难的诟病,往往将板子打在电网身上。事实上,此次通知突出强调了地方政府当在地方风电发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承担应尽的责任。
文件要求,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高度重视风电项目的并网运行和市场消纳工作。三北(华北、东北、西北)地区等风电并网运行矛盾突出的省(区)要深入分析本地区电力系统的运行特性和调峰潜力,提出保障风电并网运行的整体方案和针对性措施。积极鼓励风能资源丰富地区开展采用蓄热电锅炉、各类储能技术等促进风电就地消纳的试点和示范工作,加快建立风电场与供热、高载能等大电力用户和电力系统的协调运行机制。
这无疑是给地方政府必须解决风电消纳难题提出了明确要求。“风电消纳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管理和利益协调的问题。”秦海岩告诉记者:“美国和欧洲国家解决风电消纳的经验告诉我们,市场机制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最好手段。但在我国现阶段电力体制非市场化的环境下,只能靠政府的调节来解决问题。”
这道理不言自明。一位相关人士称,与其坐等改革遥遥无期,不如有所行动,着手化解眼前的矛盾,解决一个问题就向促进我国风电科学良性发展迈出了一步。
针对文件提出的要求,受访的专家认为,地方政府应合理权衡和认真分析目前各地方风电和火电的利益冲突问题所在。举例来说,有些地方的热电企业,冬天打着供热机组的旗号发电,但是否是供热机组、供热的比例是多少,这些政府要认真去考察落实。深入分析,解决利益冲突,才有利于风电更多地消纳。此外,专家也建议,在地方上,保障风电运行的方案和措施有很多种可以探讨。比如,为了加强可操作性,在调节风电和火电时,可在同一集团内部进行,如将内蒙地区华能集团的风电和火电进行平衡和调节,这样有利于保证该企业的整体利益。
建立纵向对比机制
让地方政府“管生又管养”
通知要求,“今后,各省(区、市)风电并网运行情况将作为新安排风电开发规模和项目布局的重要参考指标,风电利用小时数明显偏低的地区不得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
据悉,这是国家能源局首次系统公布区域可利用风电小时数,相关人士表示,这个数据将作为今后衡量各地区风电审批的最重要的一个指标,非常具有参考意义。今后,风电利用小时数同比明显减少的,将不会被允许上新项目。
一个多月前发布的国家“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拟核准1676万千瓦,其中并无“三北”等地的大基地项目。专家认为,那是对今后集中开发的风电基地的建设条件提出的明确导向,即必须在落实电力送出通道和消纳市场的前提下才能核准建设。“不批是不得已的办法。在GDP驱动下,各省都争着抢着上风电项目,但很多地方政府只管建厂不管发电,‘只生不养’。所以,解决风电消纳问题还是要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过去,只有不同地区之间横向的比较数据,没有同一地区纵向的变化比较数据。因此,今后国家能源局还会建立纵向比较体系,给地方政府压力,使他们必须在风电发展中承担责任。”秦海岩说。
记者了解到,对于风电审批收紧,很多地方和企业非常紧张,希望能够呼吁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多批一些项目。但眼下看来,与其“跑项目”,倒不如坐下来,企业和地方政府共同探讨如何保障风电有效运行和消纳来得更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