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浙江桐乡市政府加大财政对减排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市本级财政新增安排2.2亿元以奖代补支持污染减排。
2012年,桐乡市通过对周边县市调研,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污染减排奖励机制,对热电、水泥等减排效果明显的行业实施脱硫、脱硝减排工程的,减排完成较好的将按投资额的60%给予一次性奖励,建成后设施运行率达到95%以上的,确实为污染减排作出贡献的,每年还将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中水回用、工业燃煤锅炉脱硫等减排项目给予投资额的25%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企业锅炉淘汰、"煤改气"、实施中水回用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项目实施不同程度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