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早报(博客,微博)》报道,“首轮海上风电招标项目,从法律意义上看是存在的。但从实际上看,已经名存实亡了。”5月30日,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在2012上海国际海上风电及风电产业链大会上如是说。
李俊峰称,由于国家海洋局和国家能源局等主管部门没有做好规划的协调工作,招标后发现,原有“风电场的位置已经发生了变化,往外延伸了,水深也变了。原来投的价格是否有效也很难说”。
中国对海上风电寄予厚望。国家能源局的规划显示,中国希望在“十二五”末年海上风电装机达到5GW(1GW=1000MW,1MW=1000KW),到2020年达到30GW。
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加强协调力度,完善前期工作,以提高项目方案和投资的确定性;制定合理的电价,保证投资者的项目开发积极性;制定完善的工程方案,建立有效的评价体系,正确认识海上风电的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