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支持新疆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疆12个产业给予区别于全国其他地区的倾斜支持政策,水泥行业位列其中。《意见》明确指出,国家将支持新疆企业综合利用工业废渣生产水泥,对现有生产线进行余热发电、脱硝,协同处置废弃物,发展循环经济。
这意味着在全国水泥行业扩张受《水泥行业准入条件》重重约束的背景下,新疆新建工业废渣制水泥产能将不受任何限制。
在十年大开发以及差别化产业政策的支持下,新疆水泥行业的“热”还将持续。于是,在新疆正上演着一出水泥行业群雄逐鹿的大戏。
发布日期:2012-06-25 发布日期:2012-06-25 来源:中华建筑报 浏览次数:202
近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支持新疆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疆12个产业给予区别于全国其他地区的倾斜支持政策,水泥行业位列其中。《意见》明确指出,国家将支持新疆企业综合利用工业废渣生产水泥,对现有生产线进行余热发电、脱硝,协同处置废弃物,发展循环经济。
这意味着在全国水泥行业扩张受《水泥行业准入条件》重重约束的背景下,新疆新建工业废渣制水泥产能将不受任何限制。
在十年大开发以及差别化产业政策的支持下,新疆水泥行业的“热”还将持续。于是,在新疆正上演着一出水泥行业群雄逐鹿的大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