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记者从山西省经信委了解到,山西省新增8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这些新标准或严于国家标准,或为山西省首创。新标准将从本月25日起开始实施。
8项地方标准全部为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涉及化工、建材等行业,具体为水泥、氧化铝、电解铝、合成氨、烧碱、钢铁、风电法兰、铸钢件等8个产品(工序)。其中,水泥、氧化铝、电解铝等的能耗限额标准,严于国家标准;风电法兰和铸钢件产品,国家并未制定能耗限额标准,省经信委根据山西省产业情况提出制定相关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相关产品生产能耗若高于标准,将被列为落后产品和工艺予以淘汰;同时,相关产品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达到标准规定的能耗门槛。
省经信委有关人士表示,今年,国家启动了“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将在今明两年发布100项重要节能标准,重点是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终端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准。年内,山西省预计还将完成21项节能新标准的制订,继续在化工、钢铁、有色、电力、建材、煤炭等重点行业中组织制订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逐步建立覆盖全省主要耗能行业的产品能耗标准体系,以满足“十二五”期间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盲目过快发展,建立倒逼结构调整转型发展的节能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