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展重点节能技改项目,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6日,《高明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明确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均可获得数额不等的资金奖励。
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重点节能技改项目、节能示范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6类,均可获得资金奖励。据悉,企业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实现年节能量在500至2000吨标准煤的节能项目,高明区根据项目节能成效确定奖励额度,每个项目最高奖励30万元。
其中实现年节能量500吨至1000吨的,有望获得10万元以下奖励;实现年节能量1000吨至1500吨的,有望获得10万元至15万元;实现年节能量1500吨至2000吨的,有望获得15万至30万元奖励。而其余项目最高可获得5万元以下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