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8月28日发文规定,各地市和重点县区都要制定化工产业长期发展规划,到2013年底前都要建立化工园区或化工集聚区,所有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要进入园区。文件还明确,要大力推动防护距离不足的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到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搬迁或转产任务。
发布日期:2012-08-30 发布日期:2012-08-30 来源:中国化工报 浏览次数:112
河北省人民政府8月28日发文规定,各地市和重点县区都要制定化工产业长期发展规划,到2013年底前都要建立化工园区或化工集聚区,所有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要进入园区。文件还明确,要大力推动防护距离不足的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到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搬迁或转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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