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扎实做好稀土开采秩序整顿规范工作,进一步抓好监管体系建设,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利用。
落实联动机制。市、县、镇、村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做到一级抓一级,巡查、监管、整治责任到人,并对辖区内的非法采矿点建立监管、整治、验收台账,将非法开采稀土矿产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非法盗采行为死灰复燃。
落实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稀土监管巡查制度、联络员制度、举报有奖制度、联合执法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提供了保障。巡查制度规定,巡查人员必须每5天对稀土矿区巡查一次,存在盗采行为10天内经两次巡查未发现的,或发现上报后相关部门10天内未予及时打击取缔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制度的落实,使有关部门能及时了解和掌握非法盗采稀土的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采矿行为,做到预防发现在苗头阶段,打击取缔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遏制非法盗采稀土行为的蔓延。
加强流通监管。岑溪市政府从公安、交警、国土、工商等相关部门抽调150多人,在各非法开采稀土矿点的出入路口及出入岑溪辖区的公路路口设立10个稀土矿产资源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有非法运输稀土矿产品的车辆,依法没收稀土矿产品,查扣运输车辆。
政策宣传保障。各级政府除在媒体上及重点村镇开展广泛的宣传之外,岑溪市还对有稀土矿产资源的部分村的村干部、山主进行约谈,宣传国家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国家对稀土行业管理的高压态势,并对矿区周边外来人员实施清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开采稀土矿产资源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