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门消息,为加强广西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监管,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决定,在全区开展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收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以下简称“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2013年6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据悉,广西此次“三率”调查与评价的矿种为煤炭、铁、锰、铜、铅、锌、铝土矿、镍、钨、锡、锑、钼、稀土、金、磷、硫铁矿、萤石、滑石、重晶石等19种矿产。全区范围内开采上述矿种的所有矿山企业均为调查对象。调查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矿山资源储量、矿山采选情况,矿产品销售等经济指标,共伴生、低品位、难选冶资源利用情况,尾矿等废弃物利用情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情况等。通过此次调查与评价,要基本查明广西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和采选及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广西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数据库。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强调,广西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和指导矿山企业开展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厅“三率”调查办公室沟通;加强对矿山调查数据的审核,组织专家对典型矿山特别是大中型矿山填报的调查表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的数量不低于调查矿山总数的10%;厅“三率”调查项目办公室将组织专家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部分矿山企业填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提供虚假调查表的企业,一经发现,将按照《矿产资源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