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
行情大厅
资讯
技术
服务
7*24小时服务热线0713-8889956在线客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资讯 » 政策法规正文

公安部消防总局放宽有机保温材料限制

发布日期:2013-01-06    来源:中国窑炉网   浏览次数:176

  为平息近年来国内建筑保温材料市场无机和有机保温材料间的混战局面,近日公安部消防总局下发《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350号文),取消执行原65号文,对B1级有机建筑保温材料的使用不再设限,可广泛应用于各种高楼大厦,同时对建筑保温系统,如防火隔离带设置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据悉,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建筑市场,保有建筑面积400亿平方米,每年新增建筑量20亿平方米,而在新建筑中95%以上是高能耗建筑。而以发泡聚苯乙烯(EPS)为代表的有机保温材料因其质轻、致密性高、保温隔热性好等特点一直以来都是主流的建筑保温材料,其中EPS和XPS(挤塑聚苯乙烯扳)在建筑保温材料市场的占有率更超过80%。

  双良节能董秘王晓松表示,消防总局350号文的颁布实施将充分释放发泡聚苯乙烯和聚氨酯等有机建筑保温材料的市场空间。双良节能发泡聚苯乙烯产品于2011年7月便通过了国家检测,达到B1级。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逐步提高B1级产品的产量。

  “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双良节能对符合安全要求、保温性能好、性价比高的发泡聚苯乙烯建筑保温材料市场前景充满信心。”王晓松告诉记者。

  资料显示,我国现行标准将外墙保温材料分为A级(不燃)、B1级(难燃)、B2级(可燃)和B3级(易燃)4个等级。市场中以岩棉、玻璃棉、珍珠岩为代表的无机保温材料因较好的阻燃性而大行其道,但其低下的保温性能、复杂的施工工艺和高成本却被开发商和建筑施工单位广为诟病。

  在对建筑保温材料的阻燃性和保温性痛苦抉择的背景下,各地政府主管部门相继出台当地建筑保温材料使用规范,不同程度上限制了燃烧性能为B(B1/B2)级的有机保温材料的使用。与此同时,建筑市场对保温材料保温性能的强制要求也在顽强抵制无机保温材料的扩张,建筑市场由此出现了无机和有机保温材料间的混战。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行业推广

网站首页 | 诚聘英才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黄冈窑炉工业协会 | 《中国窑炉》杂志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广告报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120042 | 全力打造窑炉行业上下游产业链!
客服热线: 0713-8889956 | 传真: 0713-8889955 | QQ群:91422912 | 客服邮箱:Chinakiln@126.com
主办单位:黄冈市窑炉工业协会 | 网站运营:湖北先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