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的《关於开展稀土开采及工程建设项目稀土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排查的通知》,决定开展稀土开采及工程建设项目稀土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排查。
同时锁定三项主要任务,第一,全面排查非法开采等行为。重点查处非法盗采、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严防稀土等矿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第二,全面检查稀土矿山企业开采情况。严厉查处越界开采、超指标开采以及违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第三,全面清查建设项目稀土资源回收利用情况。排查铁路、公路、各类工业园区和城镇扩区稀土资源回收项目,全面清查稀土回收利用项目的工程分布区域等。
该通知又明确,5月至6月为排查阶段,稀土主产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开展全面排查并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或整改;7月为核查阶段,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以抽查方式对各地开展排查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