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国家审计署《2013年第25号(总第167号)公告:5044个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资金(以下简称“三款科目资金”)审计结果》显示,云南省曲靖市石林锦达瓷业有限公司等14家陶瓷卫浴产业机构利用节能改造项目,共骗取了中央奖励资金高达7392.83万元,约占本报告总体涉案金额的4.6%。
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是提供虚假情况,骗取投资补助或转移、侵占、挪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发改委不仅有权责令整改,核减、收回或停止拨付资金,还将视情节轻重提请有关机关,按“诈骗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企业诚信缺失骗补现象扎堆出现
“三款科目资金”审计结果显示,云南省曲靖市石林锦达瓷业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长江陶瓷公司、湖北宜都市首佳陶瓷有限公司、湖北大地陶瓷有限公司、湖北省兴荣陶瓷有限公司、湖北省恒新陶瓷有限公司、湖北省鄂州中冠陶瓷有限公司、湖北陶星陶瓷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宜都市鑫圣陶瓷公司、湖北省新万兴瓷业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市中冠实业有限公司、广东潮州时尚卫浴实业有限公司以及山东省郓城县大众搪瓷制品有限公司等14家国内陶瓷卫浴产业机构,利用窑炉、喷雾塔、电机设备以及余热(尾气)回收利用等节能改造项目,共骗取中央奖励资金高达7392.83万元,约占报告总体涉案金额的4.6%,现已收回违规资金3631万元,回收率尚不足50%。
国家审计署介绍,2011年和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共安排本级和转移支付18个省、直辖市的“三款科目资金”共计818.83亿元,涉及8328个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国家审计署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审计,延伸审计项目5044个,涉及资金621.09亿元,分别占项目总数和资金总额的60.57%、75.85%,并于6月21日制作成《”三款科目资金”审计结果》,并向外公告。
本次审计发现,包括上述14个陶瓷卫浴节能改造项目在内,共有348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三款科目资金”16.17亿元,占延伸审计资金额的2.6%。其中:102个项目单位编造虚假申报材料,套取、骗取“三款科目资金”5.56亿元;29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三款科目资金”2.26亿元用于生产经营、业务经费等支出;由于主管部门审核不严、第三方评审机构未尽责等,造成217个项目单位以“报大建小”、重复申报等方式违规获得“三款科目资金”8.35亿元。此外,还发现有些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
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积极整改
在“三款科目资金”审计结果指出后,各涉案项目单位及所在地方相关部门已将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2.05亿元,收回被套取骗取的资金2.14亿元。审计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9起,涉案人员41人,目前正在依法查处之中。
目前,广东省人民政政府已采取系列有力举措,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省委省政府明确责令,凡是在审计中发现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的,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按照相关财经制度要求收回相关资金,并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凡是在审计中发现项目未批先建、违规占地等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此外,在2012年底,广东省政府还通过出台《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广东省燃煤火电厂降氮脱硝实施方案》、《江门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环评、招投标、资金支付等业务流程的审批手续以及燃煤电厂脱硝、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项目等的工作程序。
近两年来,中央财政正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希望能够通过“三款科目资金”,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地方和企业实施资源、能源节约利用项目,进一步推动工业、建筑等领域的节能减排,扶植传统产业工业升级,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废旧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最终起到调整国家结构的作用。不曾料想,“好钢”并未能用在“刀刃”之上,却成为了不少企业牟取私利的手段。
企业骗补现象扎堆出现,显然不符合政策的设计初衷,但是为什么会如此普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漆云兰认为,一方面,企业应该反省的是,在追求赢利目标之外,如何兼顾好企业的社会责任,如何建立和培育起可以让政府和消费者依赖的诚信体系;另一方面,政策制定和执行者应从政策设计和监管方面寻找原因,例如:政策的制定是否严密?执行过程中是否有监管部门定时抽检,定期发现问题并及时修正?处罚力度是否不够?犯罪成本是否太低?每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否都有相应的监管对等?在他看来,这些“理由”均会为企业“投机”提供便利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