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主任陈惠清表示,最终谈判的价格控制水平不对外公布,而出口数量的配额如何在国内企业中分配,还在研究阶段,不便透露。但是,大多数企业对此是满意的,通过这样的贸易安排,企业能保持合理的出口份额。总体来说,中国还能保持住在欧盟60%的市场份额。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在此方案下,光伏企业间将出现更激烈的竞争,大厂对欧出货的下滑有限,但小厂将会出让更多的市场份额。
上述光伏龙头企业负责人认为,此前欧盟“双反”的影响可谓深远,但从谈判达成的结果来看,未来欧洲市场的竞争将更有利于大型企业,每年7GW的出口总量将集中于拥有渠道和政府资源优势的大型厂商。
王海生认为,此次中欧贸易争端谈判结果最大的影响在于出口量限制。经过过去数年的低成本竞争,当前国内光伏企业的价格水平已不相上下,因此欧盟“限价”的影响并不大,但每年不高于7GW的“限量”要求将引发新一轮国内企业在欧洲市场的激烈竞争,企业的实力将体现在能否从7GW的“蛋糕”尽可能多分一杯羹。
王海生表示,7GW的总量如何分配将成为摆在我国政府和光伏行业面前的一道题,不排除未来光伏对欧出口实行“配额制”的可能,结果就是出口量将加速向大厂商集中。上述浙江企业负责人认为,如果我国政府未来真的实施配额制,无疑将使处于生存困境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留给它们的选择可能就是加速退出光伏行业。
王海生分析,对欧光伏出口如果启动“限量”模式,A股40多家光伏概念上市公司可能出现一些分化。未来配额的分配将可能以产能规模来划线,在A股光伏公司中,海润光伏、亿晶光电、中利科技、东方日升和向日葵等公司产能规模位居前列,未来有望在“配额制”下优先分享7GW的“蛋糕”。
“国内光伏企业对欧洲市场的依赖度正在不断降低,这意味着未来企业的生产可能不再唯欧洲马首是瞻。长远来看,企业竞争的主要阵地将集中于国内市场以及亚太、中东地区等新兴市场。对于企业来说,不必过分在意欧洲市场的得失。”王海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