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环保压力与日俱增,绿色、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法规或制度密集出台,为减少废气排放,防治大气污染问题,近期国家发改委组织制定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并制定印发了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陶瓷行业在首批之列。除此以外,环保部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以期减少雾霾天气。国家对企业减排问题愈加重视,可预见未来国家针对减排的整治力度将进一步加强。
陶企温室气体排放指南出台
为有效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目标,推动完成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制了《中国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简称“指南”)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和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持。
该指南适用于我国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在中国境内从事陶瓷生产的企业,可参考本指南提供的方法核算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指南包括正文的7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该指南的适用范围、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核算办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
该指南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排放源包括化工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购入生产用电蕴含的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陶瓷产品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具有视同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的生产企业。
该指南中还具体介绍了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并要求陶瓷企业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报告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制度,包括建立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化和报告的规章制度;建立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源表,分别确定合适的量化方法,形成文档并存档;建立相应的数据获取、监测计划和工作规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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