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丢不保损”从何而来,据说是物流行业潜规则,这样真的可行吗?
日前,淄博市民高先生通过物流公司运送陶瓷产品,结果货物到达目的地时,收货方发现有5件陶瓷产品破损。高先生找到物流公司讨说法,却遭遇了“保丢不保损”的潜规则。
几天前,淄川的高先生通过德邦物流公司将一批陶瓷产品发往浙江。浙江的客户打开包装验货时,发现5件陶瓷产品破损。
“发货前我担心破损,用了双层塑料泡沫加固,还添加了棉制品铺在里面,没想到会出现破损,共计损失300多元。”高先生告诉记者,昨天上午他找到了德邦物流的相关工作人员,结果工业窑炉被告知陶瓷是易碎品,物流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他觉得不合理。“我之前也从这家物流公司发过货,因包装结实,从没出现这种情况,估计是这批陶瓷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
11月30日中午,记者联系到德邦物流淄博淄川区营业部,一名客服人员称,像陶瓷这种易碎件,在发货之前物流公司都会提前告知发货人或书面注明“保丢不保损”的约定,如果客户认可才会收件,同时对包装达不到要求的货物,物流公司也不会收件。针对高先生的陶瓷产品破损的事情,公司也正在核实,查找是哪个环节的问题。如果确实是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与客户约定的保价协议,物流公司会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记者提到“保丢不保损”的规定从何而来时,上述客服人员却答复称,这是公司的内部规定,更是整个物流行业的潜规则,其他物流或快递公司也都是这么执行的。
记者调查了解到,因淄博盛产陶瓷,淄川也是陶瓷产品的主产区,陶瓷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
淄川的部分陶瓷产品经营业户表示,如果产品价格较高,他们多数会选择能空运的快递公司。如果选择物流公司汽车运送,产品难免会出现破损,他们也是有苦难言。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损,谁应该承担责任?山东柳泉律师事务所的邵律师告诉记者,客户交付运费发货,物流公司就与客户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物流公司应将货物完好安全地送到目的地,以履行其运输义务。从整件事情来看,如果确实是运输过程中货物受损,而非到达目的地后人为二次运输受损,物流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其单方制定免责条款,以免除自己的主要义务从而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且属于霸王条款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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