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山西省将在5月16日以前将以上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市县,落实到具体企业及设备;9月底前,将确保列入名单的落后和过剩产能主体设备及附属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废毁;10月底前,完成对所有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核查和验收;11月底前,省里将对各市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自“十一五”以来,该省已经淘汰淘汰落后焦化产能5331万吨,加上近两年的兼并重组,该省焦化企业数量已经从2010年的223户减至目前的80户,减少64%;独立焦化企业(不含热回收焦炉企业)户均年产量由70吨提升至200万吨以上。截至目前,山西已经基本形成孝义、介休、洪洞、河津4个千万吨级焦化集聚区,清徐、潞城、襄汾等一批500万吨级的焦化集聚区,集聚区内产能达到全省的70%。同时,省内5.5米及以上的大焦炉产能共计6546万吨,占全省的43.6%,相对2010年增长4.36倍,提高了产业素质和竞争优势,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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