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信部、国家海洋局等九部门联合编制的《海洋工程装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该《方案》,到2016年,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将实现浅海装备自主化、系列化和品牌化;到2020年,将全面掌握主力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设计和制造技术。
海洋工程装备业相关人士认为,该《方案》的实施,将全面提升我国海洋工程装备自主研发设计、专业化制造和系统配套能力,实现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协同发展。对于该《方案》,钢铁业内人士也表示了普遍关注,认为这将拉动对相关海洋工程用钢的需求。
和常规船舶不同,海洋工程装备往往在大海中,或者在海洋深处工作,是具有高风险、高技术、高附加值、高投入、高回报的综合性海洋钢结构,因此,所需要的钢材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海洋工程装备对所用钢材的机械性能要求很高。用于海洋工程装备的钢材对抗拉强度、低温韧性、可焊性、Z向性能、腐蚀疲劳特性、耐蚀性、冷热加工性能方面都有特殊要求,绝大部分为低合金钢,必须经过船级社的论证。由于工作环境恶劣、疲劳强度要求高等原因,其通常会采用特殊的超高强度钢。但目前,国产钢材还不能完全满足我国海洋工程装备用钢需求,有个别品种的钢材还要进口。如TMCP钢,目前国内多数钢厂均已掌握TMCP的生产技术,但有的钢厂因温度控制技术精确度的原因,导致钢材性能不稳定;又如悬臂梁结构中用到的超高强度钢EQ56,厚度为55mm~76mm,此类钢材在国内已有少数钢厂能够生产,但质量稳定性也须提高。此外,还有桩脚结构中最主要的齿条和弦管用钢,一般为美标材料ASTMA517GRQ,其最大厚度为177.8mm,国内已有钢厂成功开发出此类齿条钢,但较少在实船上应用,且齿条钢板的厚度仅限于150mm以下,无法全面满足船厂需求。
二是海洋工程用钢的焊接工艺、材料亟须配套研发。包括自升式平台、半潜式平台、钻井船等海洋工程装备,其大量采用420MPa~690MPa级别高强度钢,因此要求配套有相应屈服强度级别的电焊条、二氧化碳药芯焊丝和埋弧焊焊丝、焊剂。目前大部分品种的焊接材料为进口,国内企业尚需在此方面加大开发力度。
三是海洋工程产品用钢材存在“小批量、多品种、交货时间短”的特点。据统计,我国主要海洋工程总装制造企业手持各类海洋工程钻井平台订单在100座(艘)左右,大约在3年内交付使用,每年交付量为30座/艘~40座/艘,年均用钢量为60万吨~80万吨。由于我国海洋工程用钢的生产企业众多,产业集中度不高,这些订单将分布在多家钢厂采购,造成各家钢厂的海洋工程用钢产量都达不到规模效益,钢企研发、生产难度较大,积极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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