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内蒙古将根据钢铁、水泥、 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的总量与环境承载力、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加快淘汰一批过剩产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规划到2017年,内蒙古淘汰水泥(熟料及粉 磨能力)产能800万吨,减少水泥生产企业30家以上;淘汰落后电解铝产能5.8万吨,电解铝延伸加工率提高到90%以上。
在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 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内蒙古将进一步提高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环保、能耗、质量标准,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和引导过剩产能退出方案,对新建或改扩建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实施等量或减量产能置换。内蒙古将完善激励和约束政策,充分发挥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税收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对超过国家、自治区能耗 限额标准和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实施电价、水价等差别价格政策,形成倒逼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同时,内蒙古支持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通过关停、更新、改造、搬迁等方式退出落后产能和发展先进产能,鼓励各地区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形成淘汰落后与发展先进的良性互动机制。
本网注明:了解更多窑炉相关行业资讯与信息,请关注中国窑炉网。同时您还可在本网免费注册索取《中国窑炉》杂志,助您企业发展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