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甘肃、安徽等省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启动价格杠杆,遏制落后产能。
要化解水泥行业的产能过剩,最终要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发挥作用。
水泥行业产能过剩众人皆知。为了缓解产能过剩所造成的市场冲击,不少地区采取拉闸限电、停窑限产等措施,虽然暂时控制了产能,抬高了水泥价格,但从长远看,却是治标不治本。2012年,盲目扩张和过度投资的水泥产业走向了全面产能过剩。
全面产能过剩之后,留给水泥行业的是如何化解的难题。
水泥、钢铁、玻璃、窑炉等行业严重的产能过剩已经成为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诸多问题的根源。如不及时化解,将加剧市场恶性竞争,造成行业亏损面扩大、银行不良资产增加、能源资源瓶颈加剧、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直接危及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有鉴于此,国家发改委在部署2014年重点工作时,将“坚定不移化解产能过剩”列为工作重点。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在面对媒体采访时曾指出,资源要素价格改革滞后,市场机制作用未发挥,是造成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重要原因之一。
“解铃还须系铃人”,要化解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矛盾,在强调发挥政府主体作用、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特别是要利用好价格杠杆,使价格机制在管住控制增量和调整优化存量两方面发挥效用,从而推动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江西等省率先决定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将有助于加快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对于缓解地区水泥产能过剩的局面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要想真正发挥出价格杠杆的作用,除了加快推进价格改革,理顺资源、要素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完善差别化价格政策,提高产业准入的能耗、物耗、水耗和生态环保标准之外,还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
政府应当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把市场能解决的问题交给市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避免价格杠杆受制于“有形之手”。
另外,还要加强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形成法律法规约束下责任清晰的市场监管机制,坚决杜绝一些地方“一头加价、一头降价”或地方越权制定针对高耗能行业的能源价格优惠政策,避免价格杠杆在化解产能过剩中失灵。
在一系列政策措施作用下,化解过剩产能目前取得了一定成效。而自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对淘汰类水泥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将以市场为手段,以价格为杠杆,更大程度上缓解目前产能过剩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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