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海盐县小锅炉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浙江省嘉兴海盐县质监窗口积极配合,在企业小锅炉整治完成后,办理财政资金申请时,为其需要提供的资料开通“绿色通道”。
依据《实施方案》,对于拆除、报废的锅炉,应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13号质监窗口办理拆除、报废手续,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拆除、启用申请表》。对于特种设备停用、变更、注销这一审批事项,窗口对外承诺期限为3个工作日,为方便企业,提高审批效率,和企业确认情况属实后,对于拆除、报废的锅炉进行优先处理,能即办的则做即办件处理,不能即办的也在当天给予回复。
截至目前,该窗口共处理12项小锅炉报废、拆除手续,均以即办件处理,提速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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