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4年度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日,山东淄博市博山环保分局将辖区耐火材料企业作为今年下半年环保治理的重点,对博山区20余家耐火材料环境治理现状实施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并对博山区耐火材料企业实施环境综合整治。
此次整治依照淄博市《耐火材料企业环保治理规范》要求执行,重点对原料存储、煤气站管理、窑炉脱硫和烟尘粉尘治理等环节实施重点整治和完善。
对以天然气为能源的生产企业,不得擅自停用天然气清洁能源。如因特殊原因或正当理由确需变更能源结构的,需报环保部门,经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能源结构变更。
对以煤气为能源的生产企业,要求重点做好煤气站、窑炉的整治和管理。煤气站做好酚水、焦油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做好相关转移记录和台账,酚水池、焦油池要做好防溢、防渗等保护措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窑尾要做好脱硫、除尘治理工作,采用双碱法措施实施脱硫的窑炉,杜绝窑炉私自建设旁路,未经治理直排环境。对以直燃煤为能源的企业或窑炉无脱硫、除尘设施,破损、混料等环节无除尘设施的企业要立即实施停产治理,待治理完善后报博山环保分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此次治理结束后,对治理后污染物排放仍不达标的企业,11月30日前将联合有关部门全部实施关停。对目前停产的耐火材料企业,要上报承诺书,杜绝私自生产,偷排偷放。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治不力、环保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顶格处罚,并约谈企业法人,同时将企业信息列入“环保黑名单”,停办银行贷款、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等所有与环保有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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