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环保厅发出监察通知,请黄冈市环保局责令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立即停产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
2014年9月22日至10月14日,湖北省环保厅会同黄冈市环保局对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超期试生产,该公司陶瓷窑炉生产线项目于2014年2月由黄冈市环保局批复试生产,试生产期限从2014年2月起至2014年5月,目前已超过试生产期限。
该公司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喷雾干燥塔无脱硫设施;干燥窑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布袋除尘及石灰石吸附塔;将厂内的自然水坑用作循环水池,未做硬化、防渗处理;造气炉渣露天堆放,无“三防”措施。
该公司危险废物煤焦油转运至河南豫环煤焦油有限公司(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转运出省未经省厅批复,无转运联单;煤焦油(危险废物)暂存池未设置危险废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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