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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硝催化剂再生缺乏国有核心技术

发布日期:2014-12-25    来源:中国窑炉网   浏览次数:144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预计至2015年,要完成近6亿MW的电厂锅炉脱硝工作,当下国内脱硝市场获得了爆发式的增长。而随着脱硝市场的爆发,超低排放的盛行,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的提高,脱硝催化剂也将会大量应用,随之而来的废旧催化剂的产量也会大幅增加,废旧催化剂若处理不当,将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正因此,如何科学处理废旧催化剂成了国家及相关企业的重要课题。
 
    据悉,为切实加强对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的监督管理,今年8月,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失效的脱硝催化剂被列入危险废物领域,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均须严格按危险废物的规定执行,这就注定了催化剂再生是大势所趋。
 
    据估算,按照脱硝催化剂再生理论时间结点,结合催化剂自身的机械寿命、投运时间、再生过程中的损耗等客观因素,按照“9:7:8:5”的再生利用率进行测算, 预计“十二五”期间国内脱硝催化剂市场总量约为16500立方米,如按1.9万元/方进行核算,“十二五”期间国内催化剂再生市场的经济规模将可达3.1亿。
 
    但目前国际上能够成功向市场推广专业的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的公司为数不多,国内企业也主要是依靠与国外先进企业进行合作来开展相关业务。例如不久前,山东西格盟国际及江苏中建材研究院,分别与韩国凯希环保及奥地利富蓝德公司签署了合作计划书,为进军失活SCR催化剂再生市场做了积极的准备。
 
    虽然技术层面得到了较为完善的解决,但完全依赖于外来技术始终不是长远之计,最重要的还是要有属于自己的核心技术,只有让先进的技术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使企业在环保大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而为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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