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威海市此次对全市15家重点燃煤企业的62台锅炉(包括工业窑炉和烧结机)42套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各类环保手续是否齐全、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按照要求配套建设脱硝设施、脱硫和除尘设施是否完成升级改造、旁路烟道是否按照要求拆除、自动监测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现场检查发现,部分企业脱硝催化剂设施尚未建设完成;有的企业由于设施陈旧老化,污染治理设施对污染物去除率较低,冬季供暖期间由于锅炉负荷较高,污染物不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个别企业由于现有设施不完善,锅炉旁路烟道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拆除。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威海市环保局对相关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单,明确重点燃煤企业不能按期完成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改造任务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今年开始,全市所有重点燃煤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凡是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威海市环保局要求,凡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采取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一律实施顶格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县(市、区)环保部门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密现场检查频次,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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