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安治污减霾的总体目标任务是:空气质量持续稳定退出全国重点城市排名“后十位”,并继续争先进位,进一步巩固渭河污染治理成果。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西安市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燃煤设施,各级审批部门不再办理燃煤设施项目的有关建审手续。
全市建成区范围内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拆除。9月底前,建成区外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能拆尽拆”,不具备拆除条件的鼓励采用电、醇基燃料、燃油、地源热泵等替代。
凡手续不全,违规建设的燃煤设施,一经发现,一律拆除。
列入拆改范围的燃煤锅炉,4月底前出台方案,制定建成区内所有煤炭经营场所、蜂窝煤生产和销售厂点取缔方案,公布取缔名单,9月底前完成“双清零”。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月15日前完成辖区建成区内居民、餐饮业等蜂窝煤、煤炭用户摸排,制定具体“清零”实施方案。
9月底前,全市砖瓦行业18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建筑陶瓷(工业陶瓷)燃煤倒焰窑等窑炉予以关闭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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