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地区举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研讨会,关于在北京供热锅炉大规模完成“煤改气”,大量燃气锅炉所产生的氮氧化物污染物引起重视。目前,北京专门针对燃气锅炉研发的全预混低氮燃烧技术成功试点,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降至20毫克/立方米左右,比普通燃气锅炉减少约九成。
氮氧化物,其天然排放渠道主要来自土壤和海洋中有机物的分解,属于自然界的氮循环过程。然而,人为活动排放的一氧化氮,大部分来自化石燃料的燃烧过程,如汽车、飞机、内燃机及工业窑炉的燃烧过程;也来自生产、使用硝酸的过程,如氮肥厂、有机中间体厂、有色及黑色金属冶炼厂等。
据统计,目前北京全市燃气锅炉保有量超过1万台,随着“煤改气”工程的继续推进,燃气锅炉保有量仍将增加。数据显示,陕京线已累计向北京市输送天然气超过750亿立方米。截止到2014年12月22日,当年北京市已用掉 106.88亿立方米天然气,与2004年的35亿立方米相比增长了2倍,天然气在一次能源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从1997年的0.5%增长到2013年的 14%,每年替代燃煤900多万吨,减少煤渣近百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0.8万吨。
“煤改气”可以有效压减燃煤,降低大气中颗粒物浓度,但是,氮氧化物也是雾霾的重要成因,产生它的重要条件是高温。用于采暖、供热的燃气锅炉需要的就是高温,
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燃气锅炉天然气燃烧温度超过1200℃后,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而氮氧化物是形成雾霾天气的主要成因之一。
根据2015年1月市环保局编制的《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送审稿,到2017年4月1日,北京地区新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降至30毫克/立方米以下,既有燃气锅炉要降低至80毫克/立方米以下,比现行排放标准严格得多。
据介绍,新标准拟分为两个阶段实施: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新建的燃气工业锅炉氮氧化物排放必须低于80毫克/立方米,在用的(2007年9月 1日前通过环评审批,下同)燃气锅炉必须低于150毫克/立方米;第二阶段是自2017年4月1日起,新建锅炉排放氮氧化物必须低于30毫克/立方米,在用的燃气锅炉必须低于80毫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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