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财税发布通知,指出自7月1日起,将对于报废汽车、报废摩托车、报废船舶、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农机具、报废机器设备、废旧生活用品、工业边角余料、建筑拆解物等产生或拆解出来的废钢铁作为炼钢炉料,可以享受30%的退税比例。此次颁布的废钢铁退税政策让低迷的废旧金属回收市场又迎来了生机。
自2011年取消废钢铁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后,新的优惠政策何时出台一直是废钢铁从业者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在今年废钢铁价格一路下行,贸易商更是期盼退税的扶持。在行业整体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出台退税政策,无疑给市场带来生机。
目前,我国的废钢铁回收利用尚未形成完善的体系,利用率相对来说也不高。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废钢利用率仅为19.9%,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8.3%。而伴随着我国钢铁工业的快速发展,到2014年底国内钢铁积蓄量已经突破60亿吨,预测2020年可以回收废钢积蓄量将达到110亿吨。废钢作为一种载能节能资源,用废钢炼钢可以节约大量的能耗。因而政策补助废钢企业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发布通知中,纳税人需符合工信部的《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的相关规定,其次,炼钢炉料的销售对象应为符合工信部《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和《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并公告的钢铁企业或铸造企业。换而言之,财税扶持从以往的全行业补贴,改为针对大中型合规的废钢加工企业补贴。目前,符合要求的只有准入条例规定的160多家加工企业,它们是最大受益主体。
业内人士分析表示,短时间内废钢铁市场格局尚不会因为退税政策的公布而有明显变化,但后期市场资源和竞争力向大中型废钢加工企业集中的趋势是必然的。
废钢铁产业化将会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我国钢企重组潮已经开始,各地区建立先进技术支撑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才能更好地适应钢企发展,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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