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从四川省乐山市经信委了解到,乐山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禁止对新增项目备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乐山经信委要求,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5个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项目,不得进行登记备案、不得办理土地供应、(产)能评估、环评审批和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