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天津环保系统半年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年下半年,天津市将继续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加强大气、水污染防治,全力推动污染减排等各项工作。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散煤综合治理任务,采暖期前完成全部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年底前组织完成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排污许可证试点发放等7项重点任务。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天津市将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以解决燃煤、扬尘、车船尾气和工业污染为重点,加快推进清新空气行动年度治理任务;实行大气污染“冬病夏治”,加强监管确保冬储煤质量,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散煤综合治理任务,采暖期前完成全部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二是确保各类工业企业、施工工地、餐饮油烟和加油站等环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100%发挥环境效益;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强化餐饮油烟治理、科学安排外墙涂刷作业时间等10项夏季臭氧污染治理措施;外环线以内禁止露天烧烤,取缔无照经营和占路烧烤。
三是切实落实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控“五个一”措施和重点污染源“一源一策”;发布实施《天津市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临时减排方案》,在不利气象条件下,立即采取重点企业限排20%,全面停止土石方、混凝土搅拌作业和工程渣土运输,严控露天烧烤和秸秆垃圾焚烧,提高道路机扫水洗频次至3次/天,严格落实“五个一”措施等6项临时减排措施。
下半年,天津市还将启动实施防治水污染行动计划。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逐年确定我市水环境改善和水生态恢复目标指标,细化水污染防治的任务措施和工程项目,全面开展水污染、水资源及水生态基础状况调查工作。
年底前组织完成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排污许可证试点发放等7项重点任务。完成清水河道工业污染源治理任务,确保如期完成工业企业直排废水和渗坑底泥治理任务。
天津市还将对接落实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天津实施方案,制定环保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区域环保合作,组织落实京津、津冀合作协议中环保事项,加大环境治污经验交流,继续推进区域环境信息共享、环境质量预警会商、区域联动执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