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4日召开的西岗区燃煤锅炉整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该区将落实环境保护属地化管理责任,倒排整治时间表,要求全区72台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将强制取缔。
会上,西岗区政府公布了《方案》,明确于10月底前完成全区72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其中包括51台单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并网拆除或改 用清洁能源;21台单台2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提标改造。这72台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在3月底前向有关职能部门上报整改计划,包括整改工程方案、完成 时限、治理工艺、治理效果等;6月底前,必须按照各自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环保部门、区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等将于7月份对其 进行强制取缔。8月至10月,对整治任务完成较好的企业,区政府将给予奖励,以及一定程度的就业或经营方面的扶持。
会议期间,72台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向西岗区政府递交了《西岗区燃煤锅炉整治承诺书》,承诺于3月底前制定并上报整改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提标改 造、拆除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不以任何借口抵制、阻碍整治工作进程。逾期未完成的,将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并无条件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燃煤锅炉实 施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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