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窑前卸料点收集的粉尘经除尘效率99.5%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内径0.26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为50mg/m3,排放速度为1.77kg/h。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组标准要求。
综上,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生产工艺中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2304m3/a,经项目配套建设的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成分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表1标准,排入当地生活污水管网,由于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水质较简单,因此对外界水环境影响较小。
(3)项目运营期的固废主要是通过除尘器收集下的粉尘及脱硫后灰渣,所收集粉尘年产量为3700t,掺入成品中外卖,脱硫灰渣年产量为454t,外卖至镀金水泥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年产量为7.2t,由环保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
(4)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除尘风机等工艺风机及竖窑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大多在65-95db(A)之间,噪声设备大部分设备于车间内或安装了减震等降噪涉笔,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