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
行情大厅
资讯
技术
服务
7*24小时服务热线0713-8115616在线客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技术 » 行业标准正文

玻璃幕墙有了“身份证”

发布日期:2015-06-23    来源:中国窑炉网   浏览次数:447

    早在100多年前,幕墙已在建筑上开始应用。随养国内外幕墙技术的日趋完善,幕墙在近30-40年获得了飞速的发展,在建筑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近年,各种材质的建筑幕墙工程量逐年上升,而建筑幕墙的设计、用材、施工及质量验收由于标准缺失,质量参差不齐,埋下隐患。
 
  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日前正式发布《山西省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属地方标准。并成立建筑幕墙工程委员会,对玻璃、金属、石材等各类建筑幕墙的设计、施工、进场材料验收、质量验收等工程进行了严格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建筑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附件、构件及组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要求各类建筑幕墙工程必须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幕墙设计需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设计原因造成的幕墙安全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建筑幕墙的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工艺标准并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施工方对施工全程实行质量监控。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若违反幕墙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而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今后,山西新建投付使用的建筑幕墙工程必须符合该标准,质量验收合格的幕墙工程,相关的质量验收报告将报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上海也计划给全市的每一幢玻璃幕墙建筑建立“身份证”,建立玻璃幕墙建筑长效管理机制。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窑炉网”的网页作品,如文字、图片、视频以及其他延伸内容,版权均属中国窑炉网所有,欢迎其他媒体转载借用,但必须注明出处为“中国窑炉网”。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行业推广

网站首页 | 诚聘英才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黄冈窑炉工业协会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广告报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120042 | 鄂ICP备12000774号-4
传真:0713-8115617-8188 | QQ群:91422912 窑炉及相关行业群| 客服邮箱:Chinakiln@126.com
主办单位:黄冈市窑炉工业协会 | 网站运营:窑炉工业协会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鄂公网安备 421102020000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