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0612-1541C2780333
二、采购项目名称:岭南师范学院门诊部医疗药品采购(重招)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财政预算为人民币9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G阿莫西林胶囊(阿莫仙)、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等门诊部药品1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Ⅲ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机构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 营业执照副本;
② 组织代码机构证;
③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④ 投标人具有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⑤ 投标截止之日前近3个月内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⑥ 投标截止之日前近3个月内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⑦ “声明函”(模版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23)。
说明:
1 )以上资料在参加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招标公司将核对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3 )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17日起至2015年10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09)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时请自带U盘。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十一、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并发售招标文件 岭南师范学院门诊部医疗药品采购(重招)项目_招标文件(发售稿).doc ,公示期为 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4日 ,共五个工作日。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0)83546306;
传真:(020)83541719;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邮编:51006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帐号:360200010900032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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