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昨日发布公告称,决定自11月26日开始是否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以及是否对原产于美国、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追溯征收反补贴税进行调查。
公告称,调查机关将在对美国、欧盟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以及对韩国的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和最终裁定中,对是否追溯征税做出裁定。
应国内光伏产业申请,7月20日,商务部开始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调查。11月1日,商务部开始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并将该调查与7月20日商务部已发起的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进行合并调查。
事实上,去年开始,我国光伏产品接连遭遇欧美贸易保护主义,去年10月,美国开启对华光伏进行“双反”调查。今年11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全票通过针对中国相关生产企业和出口企业征收介于18.32%-249.96%的反倾销关税,以及介于14.78%-15.97%的反补贴关税。此外,欧盟也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